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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總是絢爛美麗…我不希罕結果是否完美,在意飛蛾撲火的瞬間堅決。


  今天可以說發生了好多好多的事,多到覺得好煩。喜歡處理別人的心情問題,但卻卻不喜歡故意的欺瞞…不講出來,哪有辦法去根除它呢?或許我太苛求,每個人都有不想要被人發現的秘密,我實在沒有立場去介入。

  學校舉辦的20人21腳,我們班練得很辛苦,不時有人向我抱怨扭傷、淤青、擦傷等等。很累,我知道。我也全程陪跑,加入練習,不斷的去挑戰不可能及找出問題的原因,一次次接近成功的邊緣,大家也努力不懈的加油及配合,真的是很感謝大家的努力。不過,我挺對不起你們的說…居然抽籤可以抽到第一個,我的天啊!

  可惡!有件事讓我,這是為什麼呢?還不是那該死的美術老師,搞什麼鬼啊!

罪證一:把班長當成什麼工具啊?我又不是你的私人物品。
罪證二:不上課,卻叫我們一個個給她罵,這算什麼啊?不好意思,我們不是出氣包,沒有那個義務『盡責』。
罪證三:不上課,算了。身為老師卻遲到、不來,這是怎樣?沒關係,我們賺到了。
罪證四:人家談戀愛,關妳家屁事(註:好孩子不可以學喔!)。沒談情說愛過,就請勿忌妒好嗎?這是他們的自由啊!法律上哪條有明文規定身為學生不可以談戀愛?那我覺得乾脆都不要結婚算了。既不是導師,又不是副導師,妳沒盡過老師的責任還敢批評?不要以為不生氣就是軟柿子。
罪證五:看我們班善良容忍妳,就可以欺壓嗎?辦不到!小心我連署全校向教育部投書。

  好了,消氣了…不過我不會在容忍妳了。

  讓我覺得很難過的,不被信任感。我是妳最好的朋友,妳卻處處隱瞞,叫我情何以堪?說出來,我又不會笑妳,更不會大聲宣揚,妳在躲什麼?我不懂。不信任我嗎?那我算什麼?

  或許妳在怕什麼,沒有自信相信別人、相信自己。連堅強也是用來欺騙我們這些朋友的嗎?妳知道嗎?我早就看出來了。我黏妳,是要妳習慣人群;放任大局給妳主持,是要妳慢慢敢面對大眾,我不希望出了社會後的幾年,看到的不是妳現在擁有燦爛笑容的妳了;要妳有基本的抵抗力,我慢慢漸漸的交給妳,我不想妳的過度隨合,讓妳遭到傷害。我很希望妳能夠站起來,漸漸的讓我看到不同的妳,不想再為妳操心,想讓妳學著為別人操心,畢竟,未來妳可能是一個公司主管、一個美滿家庭的媽媽、一個成功的生意人等等,這時候妳還要別人為妳操心嗎?這樣那個人會很累。該說的我說完了,妳聽進去多少是妳家的事,我只能默默祝福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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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光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